給付金額
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。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,自104年1月1日起,由17,280元調整為18,282元;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,282元調整為19,761元;自115年1月1日起由19,761元調整為21,103元。
💡舉例來說,若被保險人於115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,則喪葬給付金額為21,103元×5=105,515元;如果被保險人於112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,支出殯葬費的人於115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,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9,761元,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19,761元×5=98,805元。
實際執行細節與規定,請依政府最新公告為準。
